正月不能結婚主要是基于傳統迷信觀念,具體原因包括:
不吉利:
古代人們認為正月是“抬頭紅”的時期,即太歲壓頭,不利于子孫后代,因此認為正月結婚不吉利。
不利于家庭美滿:
有說法認為正月娶媳婦會妨礙公婆,而臘月訂婚則被認為會克敗婆家,從而影響家庭幸福。
陰間放假:
民間傳說正月是陰間與陽間一樣放假的時候,所有陰間物都可以來到陽間,因此被認為不利于婚姻運勢。
農耕社會因素:
在傳統農耕社會,正月是新年的開始,人們忙于春耕等事務,精力分散,不利于籌備婚禮。
經濟負擔:
過去物資匱乏,連續舉辦新年慶祝活動和婚禮可能會給家庭帶來較大的經濟負擔。
然而,這些說法都是基于過去的封建迷信,并不符合現代社會的價值觀。在現代社會,人們更多地依據黃道吉日、個人情況和偏好來選擇結婚的日子。